一、个人入会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健康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单位入会条件:
理事单位:
1.从事“健康”(预防保健、中医养生、亚健康等)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科研及从事“健康”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净资产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常务理事单位:
1.从事“健康”(预防保健、中医养生、亚健康等)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科研及从事“健康”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净资产达到人民币150万元以上;
3.企业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因产品质量纠纷而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执行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积极配合本会秘书处的工作。
副会长单位:
1.从事“健康”(预防保健、中医养生、亚健康等)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科研及从事“健康”服务等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净资产应达到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3.企业或其主要负责人或企业产品最近三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全国性行业机构的奖励;
4.企业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因产品质量纠纷而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5.企业的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均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健康”企业前列;
6.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执行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积极协助本会秘书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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