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8部门联合发文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行动计划》明确了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等7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要求,发挥县级中医医院带动作用。支持中医医院空白县建设公立中医类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深入实施基层中医馆建设项目,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设置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15%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培养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继承人500名左右。在原中央苏区等革命老区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中医学人才和定向乡镇卫生院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学人才。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行动计划》要求,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到2025年,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
《行动计划》提出,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探索符合县域特点、有利于中医药优势发挥的总额付费和补偿机制,引导医共体向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方式转变。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符合基层中医药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模式,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