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就业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妇联近日共同印发文件,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康养计划”)。
“康养计划”指出,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针对当前康养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不足、职业技能水平不高等实际问题,“康养计划”提出坚持培训先行、人人持证,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工作体系,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康养计划”目标任务是在2020年至2022年,培养培训各类康养服务人员500万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200万人次以上;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在全国建成10个以上国家级(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职业标准、培训师资和教材建设,不断提升康养培训基础能力。
“康养计划”强调,要健全康养服务人员培训体系,建立康养服务人员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健全康养服务培训标准体系,大力培育康养服务企业和培训机构。要促进康养服务人员职业发展,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评价,加强康养服务人员激励保障,广泛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加大宣传和推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