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制定疫情防控与支持复工复产所需团体标准的倡议书
各有关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2020]30号)对加快标准转化应用的要求,现提出以下倡议:
一、加快疫情防控所需团体标准制定,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围绕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和需求,在一些重点和急需领域,如防护用具的穿戴要求和程序、无接触式服务、网络办公要求等,在保证标准质量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制定流程,压缩制定时间,及时制定发布相关团体标准。
二、鼓励社会团体发挥团体标准优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需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但是尚没有相关标准的问题。有关社会团体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团体标准贴近市场、快速响应、灵活高效的优势,及时制定相关团体标准,满足复工复产企业的需求。
三、多渠道加强团体标准宣传,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社会团体面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和复工复产企业,通过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开展相关团体标准的宣传,推动标准实施应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将开辟专栏,为社会团体发布信息提供支持,欢迎大家到平台上发布疫情防控与支持复工复产相关的团体标准信息,方便企业和用户查询和使用团体标准。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2020年2月20日